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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女子拉横幅举报广东水利厅官员强奸(图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10-23 浏览次数:854

昨日上午,陈某在广东省水利厅门前拉起横幅“讨说法”。受访者供图


昨日上午,陈某在广东省水利厅门前拉起横幅“讨说法”。

  南都讯 昨日,位于天河区天寿路的广东省水利厅门口,湖南长沙女子陈某拉起横幅,反映广东省水利厅干部赵某涉嫌于2013年,趁她醉酒在长沙一宾馆实施强奸。对此,属地检察院曾因该案证据不足,决定对赵某不予起诉。昨晚,广东省水利厅发通报,称2015年8月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,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。

  女子当街控诉某公务员

  昨日上午,广东省水利厅门口,有一群人拉起横幅,控诉水利厅一名干部涉嫌强奸。其中,一名36岁的女子陈某站在门口,自称就是受害人。

  陈某称,2013年10月19日上午10点至次日2点,其参加了初中毕业20周年聚会。晚到的她参加聚会晚餐,喝了不少红酒,后去唱K,又喝了不少啤酒。后随同学去一家粥铺吃夜宵,当时已完全“断片”,只能靠同学回忆。根据同学证言,当晚的七八个人中就有赵某。

  陈某说,自己一直都是醉酒状态,“喝到吵闹、摔跤”。第二天醒来时,已是次日上午10点左右,在长沙市天心区某宾馆的房间里。

  “当时,自己趴着,一丝不挂”,陈某说,同时感觉下体一阵剧烈的疼痛感,“有个同样一丝不挂的人从背上爬起来”。陈某说,她这才认出此人是赵某,她称与赵某虽为初中同学,自毕业后至当时20年未见,也未曾有过联系。

  陈某说,当时感觉身体虚弱,后又睡过去,直到下午2点左右方才醒来。此时赵某以要赶回广州为由向她道别离开。回到家里,她下体疼痛,在家呆了5天,由于亲戚说此事不可外扬,她也没想报警。2013年10月25日,陈某到医院就医,医生说她得了盆腔炎。“可能是伤害引起的炎症”,陈某回忆称。

  警方称立案条件不够

  陈某说,直到2013年11月的一天,她下定决心到当地派出所报案,但是警方称立案条件不足,没有立案。

  陈某唯有自己搜集证据。她称,2013年12月,她南下广州,四次与赵某谈话,并录了音。陈某说,赵某当时亲口承认,双方之间发生了关系。2014年1月9日,她将赵某约到长沙,并报警。赵某于当日被派出所依法传唤到所审查,次日起即被监视居住。

  南都记者看到,陈某提供的一份由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4年1月9日出具的立案决定书称,该局决定对陈某被强奸一案立案侦查。

  2014年12月17日,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出具文件,称“犯罪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”,决定对赵某不起诉。

  陈某感到失望,也因此,日前她和丈夫、表姐南下广州,并于昨日来到广东省水利厅,要向仍在该单位工作的赵某讨个说法。

  官方通报:案件正在处理

  昨日,南都记者联系上赵某本人。赵某称,陈某“就是在闹”,他说因为自己正在开车,不太方便说这个事。

  他称晚点会联系记者,然而,南都记者后来多次拨打赵某电话,对方并未接听。

  昨晚,广东省水利厅发来通报,称对赵某涉案问题,省水利厅在2014年11月接到实名举报后,已派出工作人员赴长沙进行调查核实。得知公安、检察机关正在侦查处理,省水利厅需根据司法处理情况,依法追究赵某的党纪政纪责任。

  通报称,2015年8月,省水利厅收到《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》,决定书查明赵某与陈某系长沙市某中学初中同班同学,2013年10月19日两人参加在长沙举办的初中同学聚会,晚上一起出去吃夜宵、喝酒。消夜后赵某与陈某两人回到酒店,发生性关系,天亮后两人再次发生性关系。决定书认为赵某强奸陈某的证据不足,维持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。

  收到决定书后,省水利厅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,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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